最近遇到兩個案主對香味的詮釋,令我十分驚訝:
這是一個典型的非自願案主,每一次見面我總覺得是跟他在做時間拔河,這次帶著精油組進會談室,本想以此為主軸,誰知對方反應十分強烈地拒絕!理由是:會讓他想起外面的日子,夜間會心神不寧睡不著覺!
另一個則是做結案準備,案主在挑選的過程分享著聞著這些香氣,會讓他有在外面的自由感覺,同時表示,上次聞到自由味道的時候,他就一路吐到底!一下子太多味道進到腦海中,很不能適應!唔……很慶幸這次在15隻精油的挑選之下,他沒吐。
這兩個案主,讓我驚覺到,原來,香氣是被受限制的!甚至,在嗅覺健全的時刻之下,它甚至可能是被隔離的!當習以為常不再是那麼地被視為理所當然時,我們是幸福的,可以自由地去接觸香氣!